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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书荒

第10章

第9章

他先来到昨天晚下诱饵的地方,令人惊喜的是,这次他居然看到三个捕猎圈子上面套着野兔。

三只肥美的野兔已经冻僵,两只公蛋,一只母兔。显然是昨天夜里雪停后套住的,附近的雪面上有挣扎的痕迹,而且脖颈处的血已经凝固了。

王建国满心欢喜的把那三只野兔从套子里取了出来,然后装进了蛇皮袋子。随后又从口袋里猫出一把高粱,撒在附近,重新布置好陷阱。

总算弄了点山货,晚上妻儿可以吃到烤兔肉了,刚好三只,到时候给吴老二一只,桂兰婶子一只,就当还个顺水人情。

这玩意野地里生长,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野味,尤其是腿部的肉,不仅味道正点,而且还有嚼劲,特别是在这饥荒年代,极为珍贵。

雪后的秦岭,银装素裹,阳光洒在雪面上,极为刺眼。

正当王建国布置好陷阱,朝着山里继续走的时候,忽然一股奇异的香气,飘进了他的鼻子。

他心中一动,赶紧顺着香气的来源找了过去。

走了几步,王建国就看到一株个头不小的灵芝。

“豁!好东西,估计有上百年历史了吧。”

王建国激动不已,他趴在地上,用铲子,小心翼翼的剥开灵芝附近的泥土,轻轻采摘。

“这支灵芝一看就有些年头了,药性很大,肯定能卖不少的钱,就算是不卖钱,给妻儿用来调理身子,也是有很好的效果的。”

“哞哞哞~”

正当王建国采好灵芝之后,还没来得及喘口气,突然一阵清亮悦耳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
王建国趴在地上,探出脑袋一看,顿时眼睛亮了:“没想到运气这么好,竟然刚进山就遇到了这么大的羚牛。”

羚牛是秦岭山脉的特有产物,体型硕大,被称为秦岭“金毛扭”,或“四不像”。

一百米开外。

一只体型硕大,浑身覆盖着一身金色浓密毛发的大羚牛正低头吃草。

羚牛的毛发会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。

由于现在刚刚进入春天,阳光下,浑身的毛发散发着金色的光泽,此刻的它,犹如身披了一件华丽的锦袍,在山林雪地间熠熠生辉。

羚牛可是极为珍贵的动物,属于秦岭四宝之一,不管是药用价值,还是收藏价值,都属于顶级物种。

这种牛跟生产队的圈养的牛不同,强壮成年的雄性羚牛具有一定的攻击性。

县城里的国营饭店经常会有领导吃饭,平日里村里的老百姓勒紧裤腰带紧紧巴巴的过日子,但那帮领导们,家养的牛羊肉吃腻歪了,喜欢吃一点稀罕的物种。

当时百姓以及领导们保护濒临动植物意识淡薄,自然可以从黑市上可以弄来这种牛肉。

王建国发现羚牛距离自己还是有一定距离,周围都是树木,如果活捉肯定是不行的,毕竟自己的速度有限。

要是一枪下去,羚牛的皮子就不那么值钱了,但即便如此,他也要保证最大的价值。

“这身牛皮,看来今天是费了!哎,要是多来几个人就好了。”

犹豫良久后,他才从背后摸出了猎枪。

塞上火药,装上子弹,王建国眯起左眼,枪口对准了羚牛的左腿。

“砰!”

瞄了一分钟,王建国终于扣动了扳机。

只听砰的一阵巨响,羚牛左腿一软,噗通一声瘫倒在地上。

羚牛受到惊吓,立马起身,拉着受伤的左腿,跛腿朝着远处奔跑了起来。

到手的鸭子怎么可能让他飞了呢?

王建国压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,他迅速起身,健步如飞,一边从口袋取下腰间别着的麻绳,一边熟练的做了一个活扣。

尽管平日里羚牛奔跑的速度飞快,至少可以达到八十公里每小时,但此刻它却受了伤,跑起来并不快。

即便这样,王建国也是费了老半天劲。

在差不多距离羚牛七八米远的地方,王建国大手一挥,就将麻绳丢了出去。

麻绳活扣就精准的落在了羚牛的脖子上。

见占了上风,王建国立马拽着绳子,绕着一颗大树,做了一个支点,生拉硬拽起来。

等稳妥之后,他又顺着连结羚牛这段的绳子,用力一拽。

“噗通!”

羚牛一个跟头栽倒在了地上,麻绳紧紧的勒住了它的脖子,羚牛仰着鼻孔猩红着眼睛,嘴里发出哞哞哞的吼叫声。

王建国迅速冲了上去,骑在了羚牛的身上,摁住了羚牛角,而后又从口袋里猫出两捆绳子,绑住了羚牛的前后脚。

“嘿嘿,现在就算你插翅也难逃了!”

等确定这只羚牛没有逃跑的可能性了,王建国这才从羚牛身上跳跃了下来,认真端详着伤口。

果然吴老二家的这杆子猎枪是上过战场杀鬼子的,威力足够大。

即使眼前如此健壮的羚牛,它的左腿已经被打穿了,露出了里面白花花的骨头,此时正汩汩的往外流淌着血液。

“发财了,这头牛少说也能赚个五百块钱,到时候足以给妻儿买衣裳玩具了。”

七八十年代,五百块钱相当于一个普通职工几年的工资。

他们王家庄生产队的队长,一个月最多才领十几块钱。

这也是当时为什么好多人冒着生命危险,进山打猎的原因,要是运气好的话,遇到一只稀罕的物种,那他就能发一笔小财,过个肥年。

王建国望着跪倒在地上的羚牛,紧绷的神经也终于松弛了下来,他双腿一软,瘫坐在地上,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。

方才与羚牛生死搏斗,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,尽管很累,但他的心中却充满了成就感。

王建国大口的喘着粗气,胸膛已经被汗水浸湿,此刻他的手臂还在微微颤抖,那是用力过度后的酸痛与疲惫。

坐在雪地上接二连三吃了四个窝窝头,才稍微有点果腹的感觉,有些口渴,他就随手抓起一把雪,塞进了嘴里。

过了会,他缓过神来,双手撑着地面,艰难的站了起来。

望向地上的这头体型如此巨大的羚牛,估摸着应该至少有两三百多斤。

看到如此稀罕的猎物,王建国脸上喜悦过后,又陷入到了深深的沉思。

“体型如此庞大的猎物,想靠我一个人弄回家,根本不容易。”

山路崎岖不好走,本来这会羚牛就已经受到了惊吓,若是硬拽着羚牛,搞不好,这家伙发起疯来,连拖带拽,要出人命。

如果朝着羚牛的脑袋又开一枪,让它变成尸体,那就更不好弄回家了。

他皱着眉头,拖着下巴,在脑海里想着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
要是从队里喊两个壮汉来就好了,一个牵牛头,另一个在后面赶牛尾,一步一步的赶回家。

可如今,深山老林的,到哪里去找人?

若是自己将羚牛放在这里,回家喊人。

等再次返回这里,估摸着这头牛早已经被隔壁村的人弄走了,或者成为其他野兽的腹中之物。

王建国深深的叹了口气,皱起眉头,一时没了注意。

就在这个时候,他警惕了起来,因为他听到从远处传来了一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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