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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书荒

第18章

傅云筝四人回来时,还没到门口,就闻到诱人的香气。

“这味儿,是……红烧肉?”

沈宴舟闭上眼,伸长脖子抿着嘴皱鼻子,追着空气嗅了好几下,敲定答案。

沈瑀也吸了口气,点头认同。

老两口相视一眼,眸中闪过一抹隐忧。

附近住着的就他们沈家一家子。

做红烧肉的除了早就回来的沈璐,再没有别的答案。

到家门口,沈璐听到动静,赶忙扬声。

“爷爷奶奶你们回来了?菜马上就出锅,”跟老两口招呼了,又招呼小叔大哥,“小叔大哥,你们快洗了手,来端菜,或者摆碗筷!”

很快,饭菜上桌。

土豆红烧肉,干豇豆炖排骨,炝炒小青菜,凉拌绿豆芽。

“整得这么丰盛呀!要不是你露这一手,小叔我还不知道咱家呦呦这么能耐呢!”

沈宴舟齐了齐筷子,给老两口一人夹了块红烧肉,就自己动筷子。

红烧肉做得软烂,几乎入口即化,油而不腻。

他竖了个大拇指,“好吃!”

沈璐当没听懂他试探般的夸赞,只笑着,“这么些年,看奶奶跟你们烧饭也不是一回两回呢,我又不傻,怎么能还没学会呢?”

沈瑀看了她一眼。

小鹿不愿意说,那就不说。

逼着她说出来,也不是真心为她着想。

“嗯,确实不错,我吃过的红烧肉里头,璐璐这一手能排前八!”

沈少钦老爷子低头吃了一口,眼睛一下就亮了。

这口感,这味道,他还真不是看在孙女的面儿上闭眼胡夸。

是真的好吃。

傅云筝跟着点头,看沈璐的眼神欣慰又怜惜。

欣慰的是,自家姑娘长大了,都能自己掌勺了,还这么好吃。

怜惜的是不知道在他们看不见的时候,自家姑娘究竟经历了哪些苦难。

沈璐弯眼睛笑。

心里是满满的成就感。

前世被白从军他妈鸡蛋里挑骨头一般,指使着做家务做饭。

哪怕味道再好吃的饭菜,吃进她嘴里,说出来的话那就没有一句是好听的。

不是说她浪费油,就是说她浪费食材。

反正沈璐在她那里,就是干啥啥不行,吃啥啥不剩。

怎么做,都不能让她满意。

就算馋嘴的前小姑,几次说沈璐做饭好吃,那白婆子还是不满意。

每回都说,谁家放那么多油做菜,能不好吃的?

抄个鞋底儿都能香死个人!

每每这种时候,沈璐就怀念爷爷奶奶,小叔大哥,自己真正的家人。

想着他们若是还在,能够吃到她亲手做的饭菜,不知道该多开心。

或许还会心疼她呢!

上辈子实现不了的愿望,这辈子都在践行。

沈璐垂下眸子,眨了眨微微湿润的眼睛。

“爷爷奶奶跟小叔还有大哥喜欢就好,我下次还做来给大家吃!”

有系统在,肉吃完了,她还能跟陆九生那儿打卡。

就能把爷爷奶奶他们养得健康健壮!

从陆九生身上薅羊毛,养自家爷奶小叔哥哥,简直完美!

沈璐对系统一点抗拒都没有。

只要能跟家人一起好好活着,别说系统跟陆九生结婚当军嫂了,就算让她一辈子不结婚,她也愿意!

“欸~再喜欢又哪里能天天都吃?村里日子好过的人家,都不能见天儿吃肉呢,隔三差五馋了吃一次,就成了。”

傅云筝赶忙阻止。

就怕沈璐每天给他们做肉吃。

主要是孙女拿出来的肉,谁也不知道这肉是从哪里来的,谁给她的。

就像昨晚今早跑厕所一样,昨晚那顿饭里加了什么,他们也不知道。

沈少钦点头,说:“你奶奶说得没错,这年头谁能天天买到肉?也不是城里住着,肉还得要肉票呢。”

“你能弄到这肉也不容易,要是有危险,就别弄肉回来了,想吃肉让你小叔大哥上山打兔子野鸡去,不行就叉鱼,鱼肉也是肉。”

老爷子这么说,也是在跟孙女说。

怎么得的肉,他们不问,但若是吃这肉有危险,那他们宁可不吃。

沈宴舟跟着点头,嘴里的菜咽下后,才道:

“有你哥跟小叔我呢,野猪不好弄,兔子野鸡还是能套着的。”

早些年,他跟沈瑀馋肉,几乎都是上山套兔子野鸡。

现在也是一样。

沈瑀:“对,小鹿别做冒险的事儿,咱们一家子在一块儿,比吃什么肉都好使。”

沈璐听得心里滚烫,眼窝也跟着发热。

她抿唇点头,“好,我听爷爷奶奶小叔大哥的,我不会冒险,这个肉……也没有危险,红烧肉我们过几天吃一回,经常吃味道小点的。”

家人的话,她听进去了,但又不完全听从。

反正她是铁了心要给家里人补身子的。

傅云筝四人互相交换了个眼神。

罢了,往后他们多看顾着些,再仔细些,不让人发现端倪,那就不会出什么事。

只要对沈璐没有危险,不会损害她的身子,就由她去吧。

尽管他们一直拿她当小姑娘护着,可他们也知道,自家姑娘是真的长大了。

而且,她是个有分寸的好孩子,不会做伤害自己的事情。

因为他们家姑娘最是清楚,她对他们来说有多重要。

同样,他们对她也很重要。

——

李书珍吃了晚饭,出家门在家附近溜圈消食儿。

满心满眼全是怎么算计沈璐。

不过还有更重要的一点,最近部队文工团正在镇上招人呢。

非常巧的是,这就是白从军所在部队的文工团。

至于他们为什么会舍近求远,来吴山镇这么远的地方招人,李书珍觉得,那是因为她这个“女主”在这里。

而剧情中,“女主”参加文工团,顺理成章跟白从军发展了感情。

只有远在部队,白从军才能忘了自己已经结婚,“女主”也似乎不记得他有了媳妇。

但对外,;两人都是以兄妹相称。

好多人可惜两人郎才女貌,怎么就有人横插一杠子,没能让两人走到一起呢。

想到这里,李书珍觉得,她还是有必要按照剧情走。

设计沈璐是一回事,跟白从军发展感情又是另一回事。

就算白从军没能跟沈璐结婚,但他始终是会继续往上提拔,会成为首长的!

他可是书里的男主呀。

无论如何,自己都要嫁给白从军,当首长夫人!

有这一层身份护着,她往后从商做生意,怎么着也没人敢冒犯了。

李书珍越想,心里越美。

“书珍。”

老话说得好,想谁谁来。

李书珍转身一看,正好是白从军。

见他上前,脑子里瞬间回忆起大家谈论他怎么掉坑里,怎么呛了粪便进嘴的画面。

李书珍心口就是一阵反胃。

她下意识后退半步,又因职业素养在,强行忍住了。

捂着嘴做震惊状,实则是怕自己忍不住吐了。

“从军哥?你怎么在这里?我听他们说,你……”

白从军面色漆黑,赶忙打断她。

“别提了,昨晚有两拨人到我家,头一波人把我敲晕了揍,直往我脸上招呼!”

说着,他指了指自己五花八门的脸。

“第二波人更可恶,把我丢茅厕里!”

白从军手指捏得咔吧响。

要让他知道是谁,绝对不会放过!

李书珍一愣。

她听到的版本,是白从军半夜上厕所,自己掉进去的。

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么多渊源。

“你说有人打了你,还把你丢进茅坑?”李书珍一下抓住重点。

“从军哥,你说,有没有可能是沈璐家人做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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