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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书荒

第6章

蓝樱坐公交车回到学校,时间还早。想想那个银发帅哥送她的消毒水和纱布也没剩多少,够今天用的,但绝对不够明天的,想到那伤口一天绝对好不了,她便又一瘸一拐去了校医务室,准备再买点消毒水和纱布。

在医务室里,校医看了她的伤口说:“你这伤的可不轻,虽说皮肉伤几天就能好,但是伤口面积大,流血又多,大热天的,就怕发炎。光消毒和包扎不行,再拿盒消炎药吃吧。”

也没等蓝樱同意,便把一盒消炎药放进了已经装了消毒水和纱布的包装袋子。

“四十块。”校医直接指了指桌子上的收款二维码。

蓝樱默默拿出她的手机,扫码付款,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医务室。

面上无波无澜,天晓得她的心都在滴血。人没钱的时候最是卑微小心,一毛一块都恨不得掰成三瓣花。四十块钱,够她两天的饭钱了!若是这四十块钱是因她之过,花的也不算冤,可是明明她什么都没做,就因为一个死老太太碰瓷,她不光弄脏了衣服,受了腿伤,还为了蹭车担惊受怕了一路,现在又花了两天的饭钱来为那个恶毒老太婆的坏行为买单。

太冤了!

气人!

原来天底下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奶奶那么慈祥的,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坏,老了更坏。不是老人变坏了,而是坏人变老了。那些弱者之所以能干翻强者,靠的就是自己的弱,让对方放松了警惕,而且周围的人也都习惯性地同情弱者,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。

以后她可不会再傻傻地随便同情弱者了。

从医务室出来,蓝樱又去了校食堂,花了八块钱买了四个大白菜包子,打算带回宿舍,中午吃两个,留下两个晚上当晚餐。她的腿还隐隐作痛,今天实在不想下楼了。

以前她花钱也挺省的,吃饭只敢吃食堂只要营养均衡便宜就行,就算周末出去打零工,在外面买着吃,也大多都是便宜的泡面或者普普通通的包子面条。

穿衣奉行极简,经常一衣多穿。比方说一件小背心,既能搭短裤半身裙单穿出门,又能做春秋两季内搭使用;长裤一年四季只有三条颜色不一样的,版型也是百搭的稍宽松直筒裤型,春夏秋能单穿,冬季里面还能套的下绒裤。

还没交过男朋友没成家的她能掐会算,将省钱进行到了极致。

不过这些都是在校内生活的省钱攻略,以后就要到社会上混了,她应该怎么省钱度过这漫长的实习期呢?

蓝樱一个人在宿舍琢磨了半天如何省钱的方法,好赖也琢磨出了一点结果。

她本来想在富昌街租间地下室,网上查了查,又否定了这个想法。

离市中心越近,房子就越贵,其他的花销也都相应跟着变多。杂志社离学校直线距离不算很远,但是确实属于两个地段。学校这边什么东西相对富昌街来说都会便宜一点,而且学校四周就有很多小区,可以去找找房子。这边唯一的不足就是离杂志社远了这么十站地,大不了她每天早起一会骑单车去上班就好了。

租间地下室,省吃俭用,这手里的两千多只要熬过实习期,她就未来可期了。

吃过午饭,蓝樱在床上懒洋洋地躺着,宿舍的其他两个人都跑出去找工作了,应该不会回来这么早,而她的好友于越已经正式上班去了,更是不到黑天不回来。她一个人静静待了大半天简直无聊透了。

要是搁平时这样的情况,她早就跑出去了,就算发个传单,一天也能挣好几十。要不是腿受伤了,她才不甘心这样浪费时间呢!

正在她无聊透顶地刷着手机时,大姐来电话了。蓝樱点了接听键。

手机里大姐蓝梅的声音传来:“老三,你现在在哪呢?找着工作了吗,跟姐说话方便吗?”

蓝樱故作高兴的语气说道:“不用担心了,姐,你三妹本事大着呢,找着工作了,就是专业对口的记者,下周一就能去上班了。”

蓝梅听见这话,温柔地笑了起来,“真的吗?哎呀,我就说你可以的,只要你好好地耐心找,肯定能行。”

蓝樱没有出声地苦笑一下,又假装若无其事的语气扯开了话题:“姐,你现在好吗?乐乐呢,乐乐好不好?”

“嗯,放心吧,我们都好,在外边顾好你自己就行。姐就是想跟你说一声,周六你二姐要订婚,你有没有时间?要不要回来作为娘家人一起跟过去吃顿饭?”

“二姐要订婚了吗,这么快?好的,姐,到时候我一定回去跟你们好好聚一聚。”

“嗯,那好,姐就先忙自己的了,你好好的啊,周六早点回来奥。”

“好的,姐,那就先这样。”

挂了电话,蓝樱长舒一口气,她可不敢把受伤的事情和公司不管食宿的事情告诉大姐,要不然,大姐,还有奶奶,又得勒紧裤腰带想着帮衬她了。这么多年,有大姐和奶奶护着,她也算幸福,但是受她们疼爱多年,现在却没有能力回报他们,蓝樱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没用。

大姐说话的时候旁边好像还有机器在响,是又趁着乐乐上幼儿园跑到小作坊蹬缝纫机了吗?

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,于越回来了。蓝樱跟她说了今天被碰瓷和找到工作的事情,看见蓝樱腿上被自行车砸伤的伤口,那于越果然张口就骂。

“死老太婆,真他妈的恶心!”

“要我说,小蓝你还是太老实,要是换成我,我非得拽着那死老太婆的衣服,说什么也不能让她跑了,不光要她赔我医疗费,还得反过来讹她一笔,就算她掏不出来,也得报警把事情闹大,让她的儿女来警察局赔我一笔钱才行。老娘才不会被道德绑架,吃这窝囊亏。”

蓝樱看着那身高一米七多咬牙切齿的兔子,心想:哪个不长眼的老太太敢讹你这样的狠角?不想活了吧?还不都是柿子捡软的捏,看准了自己好欺负才下手的。

她笑了起来:“好了,我的好兔兔,我知道你是关心我,下次,我一定逮住她,好好整她一顿,然后再讹她一笔,好不好?”

于越伸手捏了捏蓝樱那白皙光滑的腮帮子,“早就告诉你了,去外边混,首先就要学会‘横’,要不然人一见你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,有的是坏人想欺负你!”

“好啦,我知道啦!”

“对了,你那杂志社不提供食宿,那你以后住哪?”

蓝樱没有直接回答,反问道:“你呢,你以后住哪?”

“我呀,唉,要是跟着我家那位苦主出北京城出差,那就住酒店,要是留在北京城,那就回家住,就是老爸老妈在家鸡飞狗跳太烦了点。”

于越说的“苦主”,实际上就是她的老板,是个不怎么出名的小明星。早就听于越说,那男人长得极好看,连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女人都能比下去,可就是因为没后台没背景,再加上非科班出身,那男人还没红。于越觉得这样帅的男人不红实在没天理,所以叫他“苦主”。

也就是因为那张脸,于越这个颜控面试的时候当即就决定,只要人家愿意用她,她就愿意,以后跟着这位“苦主”满中国晃悠着当助理了。

为了让人家留下她,同样记者出身的她立马决定抛弃自己的专业,亮出了所有的底牌,说自己能文能武。

文能写文章在网上发帖子替那苦主做宣传,武能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暴打私生和流氓以及各种骚扰者,而且化的一手好妆,紧急情况还能替代化妆师帮苦主在片场化妆补妆什么的。

那位苦主一听,这雇一个人能当三个人用啊,当即就敲定了她。

于越跟着这苦主鞍前马后工作了好几天,不辞辛苦,没有一句怨言。

那苦主还挺惊讶,说以前雇了两个像你这样的小姑娘,都嫌干助理太累,只有你不喊累的。

于越又是一拍胸脯,“累什么累?每天看着您这样的盛世神颜,哪会觉得累?开心都来不及呢!”

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,那苦主感动极了,当即就深情款款地说:“等哥哥以后大红大紫了,绝对不换人,还要给你涨工资。”

蓝樱现在还记得于越那天回来眉飞色舞对着她分享喜悦的神情。

别看于越平时对着别人装模作样挺正经一人,只有蓝樱才知道,这货是个十足十的颜狗。只要对方长得好看,不给钱她都愿意跟着人家。

“哎,说到你家那位神颜苦主,我今天也看见一个超级帅哥,就是那个送我纱布还让我蹭车的男的,长得巨好看,像极了那韩剧男主角!”蓝樱故意跑偏了话题。

“得了吧,你那审美眼光!你看过几部电视剧,又知道几个韩剧男主角?素不相识还敢蹭车,小心人家把你转手给卖了,你哭都来不及!”

“以后给我长个心眼子!”于越一边说,一边在蓝樱脑门子上戳了一下。

蓝樱觉得于越教训的可针对,只能点头称是。

“别扯远了,还没回答我呢,小蓝仙女您任职以后住哪座仙府啊?”

蓝樱一拍脑门,这货真是难缠,就知道她不会被自己带跑偏了,转悠半天又被她问回来。

“你不会没地儿住吧,妹子?”看着好友那无奈的神情和蠢萌的样子,于越嗓门一尖,声调一高。

吓得蓝樱心里一紧一哆嗦。

“我……额……以后住在……”蓝樱支支吾吾不敢说实话。

“您可别说您打算住回怀柔老家,每天来回八个点为北京的公交车增加营业额!说,到底住哪?”于越语气故作凌厉,不容蓝樱忽悠打哈。

“仙府到底在哪?速速禀来!”

自从于越跟了那苦主,听说那苦主最近正在拍古装,她便不知不觉被片场的气氛感染了,说话都是半文言半现代,蓝樱真怕她走火入魔,堕入一个稀奇古怪的魔域穿越跑了。

“仙府住不上,打算住阴曹地府了。”蓝樱叹了口气。

“地下室啊,不行,赶紧给我换!那地又潮又黑,哪是姑娘住的地方?要不小蓝你住我家吧?”

“不用了,于越,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但是现在不是手头紧吗?而且我的工资会涨的,就住几个月。”

不得不说,于越是真心为她好的,为了安抚关心她的好友,蓝樱故意清了清嗓子,拿腔捏调地说:“等本仙俸禄多了,就换一座仙府,到时候亭台楼阁,任由本仙挑选。届时还请玉兔仙子您来赏脸开光啊!”

于越面色沉沉看着蓝樱,半天才叹了一口气。

“好吧,谁叫咱们都是穷学生呢,谁叫咱们不是富二代呢,谁叫咱们不是天才呢?没有大把的票子天天进口袋,就只能认命。记得保证自己的安全,搬家的时候看着门锁是不是都齐全。”

“好的,我会啦!你开心点嘛!”

蓝樱说着用两只食指戳在于越两边的玉腮旁,硬生生扯开她的嘴角,强迫她咧开嘴皮笑肉不笑了一下。

晚上,宿舍熄了灯,于越躺在上铺的床上,静静听着下铺的动静,那下铺的仙子辗转反侧翻了好多身,直过了好一会子,下铺才传来均匀的轻微鼾声。

于越静静听着听着,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。怕吵醒其他舍友,她不敢放声哭,只能硬憋着声音小声啜泣。

大学四年,她知道下铺的蓝樱是怎么过的,每天节衣缩食,勤工俭学,周末还得去酒庄酒吧那样的地方打零工,活得小心翼翼,不敢松懈一分。

她也知道蓝樱是如何对她这个朋友的,掏心掏肺,整天像个管家婆子一样叮嘱她好好吃饭好好学习。她逃课,蓝樱替她签到,她成绩不好怕毕不了业,蓝樱写双份论文让她先挑好的交上去……

她们约定好了要一起毕业,一起找工作,一起去同一家公司面试上班,做一辈子的好朋友。可是,自从遇见那位苦主,她瞬间就重色轻友把蓝樱忘到了脑后,屁颠屁颠跑去给人家当了助理。而蓝樱自始至终对她没有一句怨言,只说人各有志,只要她喜欢,就勇敢去追求,做朋友的就是要支持对方。

这样的好朋友,哪里去找?谁说只有爱情才是双向奔赴的,友情也是这样。只是,为了一个帅哥,她就半道把好姐妹抛下,让她一个人去面试去工作,太不是个东西了。

刚才听说蓝樱以后上了班居然要租地下室,她就想哭了,只是怕蓝樱伤心,才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。那傻丫头长得肤如凝脂,怎能在地下室那样的环境中磋磨?她真想让蓝樱跟她回家住,她也应该让蓝樱跟她回家住,

可是,她以后会经常跟着苦主出差,而她的爸爸妈妈天天吵架……要不是刚毕业工资低,否则连她自己都不愿意回家住的,哪里好让蓝樱去面对那个战火纷飞的家庭。

而且,蓝樱这个人又漂亮又有志气,又自立又自强,不愿意随随便便亏欠别人。就算她拉着人家去住自己家,人家都不会去的。一起住了四年,她还是了解蓝樱的。

今天对蓝樱的亏欠,她于越一定会找补回来的,她说到做到。虽然不能时时护着蓝樱,但是只要以后蓝樱有事,她于越第一个站出来替她挡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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