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支付成功,消费110万元。”
许淮倒吸一口凉气,特码这套衣服7位数?
刚刚好觉得这套衣服很不错的许淮,在这一刻突然觉得好像也没有那么好了,自己那拼夕夕上21块5买的休闲服穿着好像也不错。
但陈婉馨脸上并没有任何的波动,7位数的价格在她眼里就跟普通人今天在外面花6块钱买了根烤肉肠一样简单,完全没考虑一下许淮那幼小的心灵。
这身上穿的哪是一套西装啊,江海房子均价1万2左右,这特码是穿了一套房在身上……
“陈总,这钱…”
“放心,这是我送你的,不会扣你的钱。”
许淮长长的松了口气。
不然按照陈婉馨这种消费方式,自己那500万还没到手估计就已经被花光了,等一年结束说不定自己还得倒欠她五百万。
“陈总,现在是去民政局吗?”
两人上车后许淮还是决定先询问一下。
“再带你去做个造型。”
110万的衣服都买了,不做个造型都有些说不过去了。
很快,在陈婉馨的指挥下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家美容院。
这个跟之前的服装店完全不一样。
美容院坐落在江海最繁华的街道旁,光是那闪耀的门牌,就足以看出这家美容店档次的不寻常。
“陈总,不是说我们的关系得保密吗?这样是不是太招摇了一些?”
下车前许淮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。
“我来做妆造带个助理或者保镖,有问题吗?”
“没问题。”
“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我体恤下属,给下属也做一个妆造,维护一下我集团的形象,有问题吗?“
“没问题。”
“那下车吧。”
许淮想的陈婉馨早就已经考虑好了,说完这两句之后带头朝着美容店内走去。
店内已经有一些顾客了,但陈婉馨根本不慌,她径直上了二楼,这是高端客户才能去的区域。
而她刚进门,就已经有店员快速的冲了过来,但是店员很懂事,并没有直接称呼陈婉馨,只是做了个请的手势,然后默默的在前面带路,这样反而不会让其他人对陈婉馨有更多的关注。
二楼都是单独的隔间,可以用于保护顾客的隐私,绝对不会在做项目的时候遭受到外界的打扰。
“陈总,这位…”
“给他也做个造型,但不要花里胡哨的,看起来正经一些。”
员工比了个ok的手势,然后又把许淮请到了另一边。
许淮秉承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,对方要他干嘛他就干嘛,足足一个多小时后,就在许淮即将睡着之时总算是结束了。
看了一眼镜子,许淮都有些怀疑了。
自己真的这么帅吗?
他先是伸手触碰了一下自己的脸确定了一些真实性,确定无误之后他才开始感叹。
不愧是跟变性术、整容术、PS术共称为四大邪术的化妆术,明明还是这个人,甚至在许淮这种直男眼中,他都看不出来化了多少妆,但人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,怎么看怎么帅。
等他出来的时候陈婉馨已经在外面等候了。
她去民政局之前就已经化过妆了,现在也不过是来补一下,所以并没有花多久。
虽然之前在服装店的时候许淮已经让陈婉馨惊艳过一次了,但这次的惊艳比刚刚只多不少。
“这位先生底子真的很好,五官立体,轮廓清晰,这是我化妆这么多年以来化的最简单的一张脸了,很帅。”
陈婉馨还在惊叹,旁边的化妆师又补了一句,而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说的都是真话。
如果许淮今天不是陈婉馨带来的,估计这化妆师已经在要许淮的联系方式了。
“不错,从我账单里面划就行了,我们走。”
换衣服加换妆容,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小时。
民政局是五点半下班,再不去的话今天下午都领不了证了。
五点还差十分钟,许淮和陈婉馨两人已经站在了民政局门口。
前前后后两个小时多一点,陈婉馨还是那个陈婉馨,许淮已经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一般。
两人就单纯在门口一站,吸引而来的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二百,就没有能忍得住只看一眼的。
今天日子还算不错,来之前许淮特意看了一下,虽然没有写明“宜嫁娶”,但今日没有忌讳,也算是半个诸事皆宜了。
民政局里人不多,一般领结婚证都会挑选日子,而且大多数都是上午来,会在下午快下班的点来领结婚证的,许淮和陈婉馨可能算是极少数了。
但这两人的颜值属实是逆天,让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都失去了怨言,甚至一个比一个热情,原本有些复杂的流程,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不到二十分钟就全部走完。
当许淮拿着那个带着钢印的红本本时才有些后知后觉,自己,这就,结婚了?
“来,举着结婚证,脸贴过来一点,笑一笑啊,对,就这样。”
按照陈婉馨的指示,一张“幸福”的新婚照片官宣照就已经出现在了陈婉馨的手机里。
下一秒,这张照片就被发送给了陈家老爷子。
“爷爷,我已经结婚了,不用再介绍人给我相亲了。”
发完照片之后就是一条语音,做完这一切她才带着许淮上车。
“陈总,把您送回家还是送去公司?”
“去你家。”
???
许淮一愣。
“去我家?”
陈婉馨这一次坐在了副驾驶上,她瞥了一眼诧异的许淮,理所当然的开口道。
“当然,都结婚了,那我们两个肯定要住在一起的,不然怎么算夫妻。”
许淮皱了皱眉。
“陈总,之前的合约上可没写我要住在你家,所以…”
但许淮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陈婉馨给打断了。
“夫妻当然要住在一起,这还需要写在合约里面吗?”
“你要是不答应就算你违约,违约金3000万,你支付一下吧。”
“这怎么能算我违约呢?”
“对啊,合约上最后一条写了啊,你没仔细看吗?违约解释权归雇主所有。”